「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」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之申請期限由4年延長為6年,至117年6月9日止,宗教團體倘有不動產以自然人名義登記而尚未提出申請者,務必把握延長期限,儘速提出申請,以維護其權益。 2026年6月9日 閱讀更多